排球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
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kaiyun体育登录网页入口附属中学
三、协办单位
宁夏排球协会
宁夏胜利体育股份有限公司
四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(一)时间:
1、初中组:2016年6月1日-至3日;
2、大学组:2016年6月5日-至9日;
3、高中组:2016年6月9日-至14日。
(二)比赛地点:
1、初中组、高中组:kaiyun体育登录网页入口附属中学体育馆;
2、大学组:胜利体育运动休闲场馆
五、参加单位
根据《竞赛规程总则》有关规定,中学组以市、县(区)教育局、教育厅直属各中学为单位参加比赛,大学组以各高等院校为单位参加比赛。
六、竞赛项目
男子组、女子组
七、报名规定
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2人,运动员14人。
六、预赛和决赛
本次比赛的初中组、高中组均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
(一)本次比赛的预赛由各市、县(区)根据《竞赛规程总则》有关规定由各市(五市)教育局组织分区预赛,厅直属学校参加银川市预赛,五市根据预赛结果选派代表队参加自治区决赛。
(二)决赛阶段名额分配:
高中组和初中组银川市男、女各3个(含厅直属学校代表队各1个),石嘴山市男、女各2个,吴忠市男、女各2个,固原市男、女各2个,中卫市男、女各1个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《2013-2016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根据报名的队数确定竞赛办法,报名队数不足8个队则采用单循环制。报名队数超过8个队(含)则分为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采用分小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决出名次。
(三)比赛采用五局三胜、每球得分制。
(四)单循环赛决定名次的计算办法:
1、胜场: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,胜场多者排名在前。
2、比赛积分: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,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,积分办法如下:比赛结果为3-0、3-1时,胜队积3分,负队积0分;比赛结果为3-2时,胜队积2分,负队积1分。
(1)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,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(C值)大者排名在前。
(2)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(C值)仍相等时,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(Z值)比值大者排名在前。
(3)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(Z值)仍相等时,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。
(4)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(Z值)仍相等时,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。
(五)参赛队数不足5个队(含)的组别不比赛。
(六)各队运动员必须备两套以上(深、浅)统一比赛服,上衣前后必须严格按规则规定的尺寸制作明显的号码和队长标志(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,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)。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,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,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。队长标志位于上衣胸前号码下,颜色与上衣不同,长8厘米、宽2厘米。
(七)报名表上确认的领队、教练员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活动,不符合者及非确认人员不得进入球队席及教练席指导比赛。
(八)网高:
1、初中女子组:2.15m,初中男子组:2.30m;
2、高中女子组:2.24m,高中男子组:2.43m。
3、大学女子组:2.24m,大学男子组:2.43m。
(九)比赛用球:本次比赛指定:star(世达)牌VB315-34排球为比赛用球。(宁夏银川世达体育用品商行,银川市光明广场宁夏体育馆南门口东侧,电话:13709574594,联系人:杨云)。
八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
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。参赛队不足8个队(含)者,减2录取。
九、体育道德风尚奖
按照《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,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(员)、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。
十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各组别报名的截止时间:
1、初中组:2016年5月27日以前;
2、大学组:2016年5月31日以前;
3、高中组:2016年5月27日以前;
(二)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打印件(一式两份)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印章后,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,同时附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,逾期不予受理。所报项目一经确定,不得更改。无故弃权者,将取消其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。
(三)请参赛各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宁夏排协邮箱(邮箱:nxcva@126.com)。联系人:姚志龙,电话:18909507173。
(四)报到
各组别的报到时间、地点另发补充通知。
十一、经费
(一)大学组各代表队的食宿自理。
(二)中学组报到时,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,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。具体食宿地点和交费标准另发补充通知。
(三)主办单位选派的技术代表、仲裁委员、裁判员的食宿费、劳务费、交通费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。
十二、技术代表、仲裁、裁判员的选派
技术代表、仲裁委员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,副裁判长、裁判员由宁夏排球协会选派。
十三、本竞赛规程的内容和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体育局负责解释。